在实际工程招标中,邀请招标又被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一般是业主对一些熟悉的承包商所发出的邀请,这种方式邀请到的承包商数量一般在六个左右,这些能被邀请到的承包商一般在资质、信誉、财务状况、技术装备等方面都可以满足业主的招标要求。
这种招标方式操作程序简单,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业主招标的工程量,方便快捷,费用低,因为被邀请的企业或承包商都经过了业主的调查过,所以也降低了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的违约风险。但这种招标方式仍有缺点,主要是以下几点:因为不是公开招标,被邀请到的承包商只有几个,所以降低了承包商的竞争力度,也限制了业主的选择,在报价上可能不利于业主获得最优报价,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在技术上也可能会错过一些技术更好的承包商。但是邀标同样存在着不错的优点:所以,在工程的招标中,邀标这种方式有缺点也存在优点,只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出承包方,才能使业主的利益最大化。
在实际工程招标中,一些大型的重点投资工程项目,在控制工程投资上面也是非常严格的,因为如果最终的工程总造价大于概预算,有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可能会引起上级部门质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还有可能超出部分的工程款难以从投资部门全部落实。所以,无论是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还是整个项目的交付、使用,都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因此,在实际的各种大型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投资部门对工程的投资都十分重视,但有时因为实际中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是有可能发生工程的投资超过概预算的情形。所以,我们应当在实际中归纳一些建筑工程中控制工程投资的有限管理办法,只有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才能降低一些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实际的工程招标中,工程项目合同是最容易产生分歧与争议,根本原因是因为建筑工程合同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合同具有执行周期长、内容条款繁杂、管理难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因为一份合同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完成后,最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同时也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所以工程项目的合同不仅仅具有法律效应,也是对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内容。
本文来源网络由中国钢结构网(www.zggjg.com)整理发布,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